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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设备怎么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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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设备怎么抵减?注意税控收款机和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处理是不同的。税控收款机:1、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2、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专用的,可抵免税额是专用上注明的税额;取得普通的,按照普通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2011年12月1日起,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专用,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非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减。税控系统包括: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即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是可以凭取得的专用,将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全额抵减应纳税额的。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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