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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罪与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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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

3、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构成罪客观上以“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为业”是指经常进行,以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

4、看彩头量的多少,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在认定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赌头、赌棍、赌场业主与一般参与的群众区别开来,对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后者主要是批评教育。对于亲属或者朋友之间带有性质的行为不应该作为犯罪处理。

其次是区分罪与其他罪的界限,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要求退还所输钱财时,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应以罪从重处罚;对于因引起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直接行凶杀人的应分别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理;赌徒用暴力、威胁手段抢走他人赌资或经预谋而抢劫赌场的则按照抢劫罪处理。

一、一般来说,区分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以为业的行为

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罪;而后者则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罪。

2、从的行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将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都是公开进行,人数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而罪在行为方式上,一般具有隐秘性,通常在小范围内进行,其行为一般只有组织者、参赌者和服务人员知晓,其场所,通常是临时租赁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宾馆开房进行。

3、在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将主要为了娱乐休闲、消遣,其输赢财物数量较小;而则是以营利为目的,或以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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