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理合同汇总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精选代理合同汇总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代理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
1、以甲方业务临时代理人的名义宣传、销售甲方电信业务;
2、代理收取甲方委托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 上述授权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试用期结束(1-3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第三条 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甲方按照有关代理销售办法核定乙方销售佣金。具体核定办法如下:
1、 按甲方现行社会代理商核定一次性代办费;
2、 试用期内基代理费500元(根据在岗时间、业绩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等)考核发放。
3、 试用期1-3月业绩净收入达3000元以上时考核后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按4%提取业绩净收入提成。如甲方在代理销售规定及佣金标准方面有所变动,甲方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按甲方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身份的授权文件。
2、甲方根据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3、甲方根据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甲方可依据乙方因工作需要预先领取的有价物品,收取等价的押金。
6、甲方仅对乙方从事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业务销售活动与第三人产生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乙方的其他行为及虽从事授权范围内业务但出现与该业务无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按照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保证按时达到从事代理业务的能力。
2、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应对用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保密。
3、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人后,乙方方可开展业务。
4、乙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负责追缴所发展用户的欠费。
6、乙方应按规定发展用户,保证用户的真实性。如乙方所发展用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网则不计入完成数,从后续佣金中扣除。
7、乙方在发展用户过程中,不得有欺诈、隐瞒或空头承诺等行为,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代理以外的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个人资料,乙方居住地发生变更时,自变更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 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向甲方注册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 协议终止条件
1、授权期限届满。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办甲方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的。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经甲方同意的。
6、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日期
1、符合本协议第1款条件,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的,授权期限届满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2、符合本协议第2、3款条件的,甲方终止本协议通知书的送达日期为终止日期。
3、符合本协议第4款条件的,宣告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4、符合本协议第5、6款条件的,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日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业务交接 手续,归还所欠公司款项、资料、单据及其它物品,如违反,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代理合同汇总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甲方持有“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省市区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违约责任
5.1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免责条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甲方在进行“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